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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
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,建立健全和实施机关内部管理制度;负责局机关党务、组织人事、工会、计划生育、共青团、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信访、财务、会务、行政后勤等工作;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;负责制订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;组织、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;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;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和合作工作;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二)政策法规科
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、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;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;监督检查、指导、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的安全生产工作;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、资金投入、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;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、议案、提案处理、信访、投诉举报、执法监督工作;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宣传教育工作;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;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、考评工作;负责有关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、安全评价、安全认证、安全咨询、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,并进行监督检查。
(三)监督管理一科
综合监督管理矿山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烟草、旅游、食品、建筑、医药、贸易、石油、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地质、林业、军工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情况;组织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;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,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;指导、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。
(四)监督管理二科
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(含剧毒)生产、经营和储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;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、危险化学品登记和相关企业安全评价工作;负责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、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;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;参与调查处理相关重、特大事故,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;指导、协调和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。
(五)监督管理三科
指导、协调和监督电力、交通、公路、水运、铁路、民航、建筑、水利、邮政、电信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;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;参与相关行业重、特大事故调查处理,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;指导、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。
(六)执法监察科(执法监察支队)
指导、监督、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全市重大或跨镇(街)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工作;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跨市、镇(街)事故的调查处理、结案工作,组织查处事故中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;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“三同时”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宜;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和分析工作;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。
(七)综合协调科
负责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,主要有: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会议、会议纪要、重要活动、简报、通报工作;督促、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,及时掌握研究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;综合协调、组织、指导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、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;负责组织、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;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;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;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;联系并综合协调市属工矿商贸企业(煤矿企业除外)、总公司(总厂、集团公司)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;组织、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和合作工作;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八)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科
建立重大危险源的评估、评审、挂牌公示、监管、整改督办等相关制度;研究和解决重大危险源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,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;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;参与调查处理相关重特大事故,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;指导、协调和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。
(九)应急救援指挥科(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)
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,指导、协调镇(街)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,指导、协调镇(街)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,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救援培训、演练工作;监督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;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库以及处置技术、应急预案等应急救援信息系统。
(十)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
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;按照职责分工,拟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范和标准;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;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有关管理工作;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;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;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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